MENU
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政策制度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变更审批表(模版).doc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变更审批表

考生姓名

性别

考籍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主考院校

报考点(县市区)名称

证书编号

毕业时间

申请变更时间

错误姓名

错误身份证号码

其他错误事项

正确姓名

正确身份证号码

其他正确事项

申请人签字:

联系方式:

县(市)或助学点自**审核意见:

审核签名: (公章)

市州或主考院校自**复核意见:

(请管理人员在自考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

复核签名: (公章)

省自考办初审意见:

签名(公章)

省自考处经办人: 省自考处审核签字

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 省信息处经办人:














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的变更需要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人员差错的原因需要工作人员来申请,必须有工作差错报告说明,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等)。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身份证或姓名信息

4、地市或主考学校的管理人员必须在自考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如有多考号务必先合并,待审核通过后再申请修改基本信息。

5、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上半年2;下半年8,具体时间以当次通知为准。所需材料均已附件形式附后。

6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详细见样表,除样表外的一切模板均不认可。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相片变更审批表

系统中相片 (可以剪切复制)

更改后相片

考籍号

姓名:

更改理由:

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区(县)或助学点(院系)签署意见:

(公章)

市州或主考院校审核意见:

(公章)

省自考办

初审意见:

注意事项:

1、考生主动更换相片的需要提交考生的书面申请书,区(县)或助学点(院系)签署意见,市州或主考院校审核意见。

2、工作人员差错的原因需要工作人员来申请,必须有工作差错报告说明(详细说明材料包括何时发现错误及参加过几次自学考试等),并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更改后相片地方需要粘贴考生寸照【必须和上传的电子版本(尺寸为144*192像素,大小小于8KB)一致】。

3、地市或主考学校的管理人员必须在自考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送审。

4、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上半年2;下半年8,具体时间以当次通知为准。所需材料均已附件形式附后。


样表一:


样表二:


样表三:工作人员工作差错模板:

湖南省高等自学考试XXX区(县)或助学点(院系)工作人员工作差错报告

XXX市州(主考院校)及省自考办:

差错人签字:

日期:

单位公章:

日期:

注:此模板可以打印出来签字盖章,也可以书写后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