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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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教学)站: 2012年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已陆续由各省(区)教育**发布,录取时间从11月下旬开始,为做好今年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函授(教学)站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8号)的精神和各省(区)招生考试部门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按学生志愿配合学校做好录取工作。 二、各函授(教学)站须在成绩公布后至录取前与本站上线考生进行有效沟通,学校将按录取名单收取学费。 三、各函授(教学)站须在本月20日前将本站上线(要求录取)考生名册上报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同时上传电子文档:298798567@qq.com。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各省(区)教育考试院的政策进行录取,考生录取后可登录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予转学和转专业。 六、教育部关于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