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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优秀函授(教学)站和函授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院发[2014]6号
 
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优秀函授(教学)站和函授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函授(教学)站:
我校2012-2013年度函授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进一步做好函授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函授站管理办法(试行)》和今年的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学校将评选一批优秀函授(教学)站和函授教育先进个人,在2014年5月份召开的函授教育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函授(教学)站评选条件
1、原则上只评选省级备案的正式函授站,个别特别优秀的教学站也可以申报。
2、原则上省外每省只评选一个站点,省内每地市州只评选一个站点。
3、现有在校生规模200人以上,或2013年录取100人以上。
4、上交学院教学和学籍材料及时、规范。
5、招生、教学和学籍管理严谨,规范有序。
6、学费及时结算并上缴学校,无欠费。
7、近五年来在办学过程中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二、函授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现有在校生(含2012级、2013级、2014级)1000人的站点以上可申报3人,500人以上的站点申报2人,500人以下的站点申报1人。
2、2012-2013年度在我校函授(教学)站工作,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3、近3年未受处分,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4、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附学历证书复印件)。
请各函授(教学)站参照以上条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函授(教学)站申报表》(附表一)和《湖南科技大学函授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附表二),于4月30日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报学院办公室。未交纸质版的我院不予受理。
《优秀函授(教学)站申报表》中的“业务部门”为我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设站单位”指联合办学协议书中的乙方。《函授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中的“业务部门”为我院函授教学管理办公室,“站点”指具体实施合作办学的函授站(已备案的函授站应使用我校授权的公章)。
联系人:朱春华,电话:0731-58388581,邮箱: 364122291@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城正街408号科大雨湖校区,邮编:411100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函授(教学)站申报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函授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