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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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点):
为迎接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的抽查,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函授教学过程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今年函授本科毕业学生(包括12月毕业的2012级高本函授生)的设计毕业(论文)撰写必须在4月20前完成。函授站聘请的论文指导老师要及时写好指导老师评语。在4月25日前必须将设计(论文)提交给我院。4月25至30日,我院将按专业聘请指导老师集中撰写评阅人评语。
2. 我院在集中评阅后,根据站点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指导情况,5月份派出人员带评阅后的论文到站点抽查学生现场答辩,重点检查与督促缺少论文与组织过程不严密、论文撰写指导不规范的站点。没有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学生不能如期毕业。
3. 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属教学业务活动,请各函授站(点)将评阅答辩费按每篇70元在毕业生**缴费时上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收费管理办公室王玮琰老师,由王老师转付给评阅答辩老师。抽查到现场答辩的,函授站(点)可直接将评阅答辩费用付给评阅答辩老师。
4. 今年毕业但待转专业的本科学生,本次暂不交毕业论文,也暂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