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12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12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为做好我校2020年12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0〕125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办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
(三)以毕业论文(设计)为基础或重新选题,修改、提升或撰写学位论文(设计),经专业教师评阅合格后提交继续教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并通过。
(四)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375分以上(含375分)。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三级(PETS-3)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3.参加省级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4.参加省级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五)自获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期间未有考试作弊记录。
(六)毕业后五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如达到相应条件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本人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并在申请栏中亲笔签名(打印无效)。申请人对所填各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人不得代为填写。
2.经专业教师评阅合格后的学位论文(设计)。
3.纸质照片(两寸蓝底免冠照片尺寸3.5×5.3cm)一张及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电子资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与纸质照片同底电子照片,要求大小100K以内、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码;③外语成绩扫描件)。
(二)函授站(点)汇总材料
各函授站(点)对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申请表上站点初审意见栏要求审核人和站(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核完成后,将初审通过的学士学位申请名单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2),填表人、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函授站(点)将汇总表纸质版和相关材料(申请表、学位论文〔设计〕、纸质照片、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及申请人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83431089@qq.com 。
三、受理时间
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10月15日—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函授站(点)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办法,充分认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圆满完成。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2.湖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
3.湖南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对应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