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首页 » 资料下载 » 招生学籍

注册承诺函

 我站2016级录取到湖南科技大学的新生共有    名,要求注册的录取名单见附件,请贵校按附件名单注册。我站郑重说明,注册前已深入学习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湘教高字[1991] 9号)第二章、第五章,《湖南科技大学函授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科大政发[2011] 78号)第二章、第七章的相关条例,了解到了湖南科技大学函授学员注册与学籍管理的基本规定,特作如下承诺:
1. 我站已与学生联系,并经学生本人同意,对上报注册的录取名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严格按录取名单如实、及时注册,注册前先缴纳第一年学费,所缴学费已经落实到具体学生;注册后不会随意更改录取名单上的就读专业。
3. 不会批量转专业,学生确因工作或学习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转换专业,同一专业转换专业总量一定控制我站该专业学员数量的5%内;学生注册后只转换一次专业。
4. 转换专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只限于同一学历层次内入读时间未超出一年的文科转文科、理科转理科。
5. 没有也不会因转换专业而另外收取学员费用。
6. 学员入学后严格按学生所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转换专业后及时按转换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函授站长(签字、盖章)
                            2016年  月  日

注册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