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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搞好2016年下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教学站(点):
为有效实施2016年度下学期函授教学各环节,保证函授教学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课程安排
2015级按《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方案(2012年版》、2016级按《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方案(2015年版》安排2016年下学期课程,并提交下列材料。
1.2016年下学期教学授课计划(见附表1);
2.任课教师材料:含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见附表2);
3.各课程使用的教材名称及相关的出版信息(见附表3),所有教材必须报学校审批后方能征订、使用。
上述材料于2016年9月20日前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学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有关教师聘请
各专业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要在主办学校聘请,有条件的函授站(点)经主办学校批准后可自聘教师,自聘教师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细则》“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不符合授课教师条件者不能授课。各函授站(点)在被聘用教师得到批准之后,应该将面授任务书及时下达主讲教师(见附表4),主讲教师根据函授授课任务制作教学计划(即授课进程表),精心备课。
三、有关教学过程
各函授站(点)应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要求组织好相应课程教学,解决函授学生自学过程中难点、疑点,同时认真做好函授教学(含考试)情况记录(见附表5)和函授授课教师考核(见附表6)。
四、有关课程考试
考试过程要严密组织,考试内容要充分考虑知识覆盖面及难易度,尽量采用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建立的试卷库试题,尚没有建立试卷库的课程可以由任课老师自行命题。考试前将样题(A、B卷)和参**报送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也可报送电子文档)审核。审核合格后,函授站(点)根据学校指定的一套考题制卷并组织考试。
函授教学站(点)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按要求将课程考试成绩和考生答卷一并提交学校,学生考试成绩经函授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有效。
考试试卷、答题册格式请严格按湖南科技大学函授考试样卷及答题册样册设计(见附表7)。考试试卷、答题册与参**样本在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继续教育学院将对2016级函授生下学期的课程考试进行抽查,各函授站点根据教学安排及时把考试时间上报给主办高校,主办高校将派工作人员进行巡考(2016年度教学检查以巡考为主),抽查专业与课程见附表。
2015年未完成抽考工作(含组考、补考、阅卷、登录成绩)的函授站点也请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2015级学生毕业时,专科生必须上交一门规定的抽考试卷,本科生除交毕业论文外,还必须上交一门规定的抽考试卷。否则,这些学生不能按期毕业。
五、有关函授教学管理一体化平台
经过多年筹备,函授教学管理一体化平台即将投入使用,各函授站将要派人员熟悉、学习此系统,该系统将从2017级学生起正式使用,2015级学生、2016级学生参考使用,但毕业生名单及成绩单必须从系统打印出来。
六、有关教学检查
学校将严格按工作程序督查各函授教学站(点)的教学过程,原则上,上学期重点督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下学期重点督查教学组织与课程考试。
请各函授教学站(点)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所有上报材料须按上述时间报送到我院函授教学管理办公室(0731-58388523)。电子文档发送邮箱2436671993@qq.com,科大成教工作交流群QQ:73827226。
 
附表:请在“下载中心”下载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