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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和核对2014届毕业生两证办理有关材料的通知

   院发[2014]5号
 
关于上报和核对2014届毕业生两证办理有关材料的通 知
 
各函授(教学)站: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我校工作安排, 我院2014年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工作即将启动,为顺利搞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院2014年3月10日下发的教育部学籍数据(QQ群共享里下载2012级在校生数据),按要求确认标注2012级毕业需**的学生。
二、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层次三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请在备注栏标出。学籍信息有误须报相关材料,经省厅审批通过后才能**。
三、此次下发名单中没有的学生可能为专科学历待查的专升本考生(请比对QQ群共享里专科学历待查数据),这些学生应尽快去做学历认证,认证报告必须在今年9月份以前出来,凭认证报告注册学籍,待今年12月补**书,否则录取数据自动作废,今后不能再补**。
四、因教育厅对转专业审批越来越严格,学生毕业时原则上不转专业,各站点不能轻易答应学生转专业,今后如个别在校生确需更改专业的,须在入学第一学年内向主办高校提出申请,最终由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转入就读专业。享受煤炭单招政策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五、如有往届生(限近期通过学历待查的2010、2011级专升本学生)申请补**,由函授站提出申请和上报统计名单,由学院报学校纪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今后原则上不接受补办毕业证书的申请。
六、2010年入学的2010级高起本学生,于今年12月办理毕业证书,另行通知上报材料时间,此次不接收相关材料。
七、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此次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须上报统计名单和本人申请书。
以上上报材料,请于4月30日之前报送我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在上报材料的同时须派人来学校结算并交清学费(具体交费要求见《关于学费结算与收缴的通知》),过期不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函授(教学)站负责。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388605
 
                                  
 
 
 
 
 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